隨著時間經過,智能手機市場的競爭也越演越烈,目前由蘋果(Apple)及Android陣營所挑起的專利紛爭,已演變成多家廠商相互控告的局面,自亞馬遜(Amazon)至中興通訊,似乎沒有一家行動裝置廠商能夠倖免。盡管大部分的專利侵權桉均難以判定,但多數企業仍選擇進入訴訟程序以其禁止對手銷售產品或藉此收取權利金。
在專利訴訟戰爭中,蘋果為單一公司中身負最多官司者,除對抗三星電子及宏達電等2大Android陣營的主力外,更與諾基亞(Nokia)、摩托羅拉行動(Motorola Mobility)及伊士曼柯達(Eastman Kodak)纏斗。在蘋果的控告對象中,僅三星為平板電腦方面的侵權,宏達電、諾基亞被指控彷冒iPhone設計及用戶介面,而摩多羅拉則是因為使用多點觸控等技術而遭控抄襲。
值得注意的是,蘋果在專利官司中對抗Android陣營屢占上風,相較之下,三星及宏達電反擊蘋果侵犯其資料傳輸等技術專利的官司卻仍無下落。在蘋果的眾多官司中,該公司僅與諾基亞在最后達成專利交叉授權的協議,并將付出數億美元的權利金,為蘋果輸給海外企業的罕例,而與摩托羅拉的訴訟則是由于Google的收購而暫時停止。
在眾多家廠商的專利溷局中,微軟(Microsoft)也不甘寂寞,同時控告宏達電、英業達、亞馬遜、鴻海、摩托羅拉及邦諾(Barnes & Noble)侵權,而宏達電與三星均與微軟達成了有關Android相關專利授權的協議,但摩托羅拉、英業達、邦諾及鴻海目前則和微軟就專利問題對峙中。
而美國相機業者柯達也因智能手機利用其數位相機預覽技術而分別控告蘋果、RIM、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及三星侵權,但此舉卻反而弄巧成拙,被負責該案的法官認定該公司的專利無效,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將要求法官以不同色彩及動作處理技術定義重新確認其判決的有效性。
另外在無線通訊技術方面,則有高通(Qualcomm)與諾基亞互告。高通宣稱諾基亞應該為其3G手機支付高通相關專利權利金,而諾基亞則指出高通侵犯該公司6項關于行動下載及行動電視等專利,最后法院判定雙方締結15年的專利交叉授權協議,授權雙方互相使用對方2G、3G及未來4G技術。而同為大陸廠商的華為也控告中興通訊侵犯其LTE技術,然目前雙方仍在對峙中。
對于各家行動裝置制造商來說,發動專利戰是直接防堵對手進入市場的最好方法,而一但勝訴則不但能嚇阻潛在對手,更能藉此收取大量權利金,為公司帶來豐沛的收入。也因此,多數公司才會在產品競爭之外另辟專利戰場,以試圖取得更多利益,并保持自身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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