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國美電器宣布在其全國門店開始實施“明碼實價”行動,以杜絕虛高標價再大幅讓利的形式銷售產品。據記者了解,3月7日另一家連鎖渠道蘇寧也曾宣布在全國門店實施“明碼實價”,但據媒體的跟蹤報道,該行動在執行過程中,其部分門店仍存不到位的問題,這次,國美將如何周全考慮,讓“明碼實價”在執行過程中順利發揮價格透明的內涵?
關于“明碼實價”,頗受爭議的一點是在執行中仍然有討價還價現象。據悉,一直以來家電企業與連鎖企業的合作中,都會規定產品的兩個價格:一個是掛牌價,一個是最低成交價。而產品的掛牌價與最低成交價就是為給廠家促銷員提供增加成交機會的空間。
蘇寧此前在“明碼實價”后,一些門店仍存在一些廠家促銷員為了增加交易機會和銷售額而暗示消費者還有議價的空間或者是通過參加其它促銷活動來降價的現象,“明碼實價”在此時顯得很水分。
對于這個問題,國美電器副總裁何陽青回應,“國美明碼實價的價格基于兩方面,其一是以國美電器企業合理的利潤為基礎,其二是根據市場同類商品的價格波動,每天對商品標價進行調整,目的是確保國美商品標價不高于或低于同城商品價格。此外,國美還會通過各種促銷優惠活動,向消費者進行各類家電價格透明化的一種公示。”
根據國美方面的更進一步解釋,“明碼實價”后,將對降價、促銷的產品詳細標明活動時間范圍和力度,并與正常商品區分開,讓消費者有自主選擇而不是受廠家促銷員的引導。為了防止有促銷員轉而在一些贈品上有不規范行為而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國美規定在規定有贈品的情況下必須在購買單上標明。
“明碼實價”到底有無水分,如果沒有第三方監管,商家單方面承諾的可靠性無法確保,在這一點上,國美表示,已在中國消費者協會與國家發改委聯合主辦的“推進明碼實價”座談會上,率先簽署了自律承諾書。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主任邱建國介紹,企業簽署自律承諾書,就相當于向消費者做出了承諾,承諾書就是與消費者之間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出現沒有執行或者執行不到位的情況,就相當于違約。中消協將第一時間與違約企業溝通。如果溝通無果,盡管中消協沒有行政處罰的權利,但中消協會將問題反映給國家發改委,由發改委對相關企業進行處罰。同時,邱建國主任呼吁全社會對簽署企業進行監督,共同打造良好的購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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