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昨天公告開放第二波陸資來臺,共開放四十二項,包括島內的“關鍵技術”面板、半導體、封測、工具機產業,陸資可參股臺灣企業,或與島內企業合資設新公司。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范良棟表示,下周一起就可接受申請。
大陸長虹、康佳、TCL等家電業代表,本月底與商務部、發改委等二十多位司局長將組團來臺訪問;而大陸最大面板廠“京東方”,也已經來臺買下大同集團旗下美齊公司資產,都可能成為搶頭香入股面板廠的陸資企業。
另外,服務業部分開放陸資有條件投資港埠業,大陸中遠集團已宣布入股陽明海運子公司,雙方將合作開發高雄第六貨柜中心,也預料是最快遞件的企業之一。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天表示,“經濟部”前年6月30日開放第一波陸資來臺項目192項,當時是試驗性質,開放陸資來臺原則是“先緊后寬、循序漸進、有成果再擴大”;這次依原則再開放42項產業,包括制造業25項、服務業8項、公共建設9項。
施顏祥表示,這兩波制造業全部開放項目達89項,已占臺灣制造業的24%;服務業則達138項,也占服務業的42%,都將近一半。公共工程則累計開放20項,占促參法公共建設分類的24%。
第二波開放中,將制造業依關鍵程度分為三類,分別設下不同關卡的限制,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三類,為臺灣的關鍵技術產業,是陸資最有興趣投資、但第一波未開放的項目,包括半導體(晶圓、DRAM)、面板、封測,工具機。
這些產業開放陸資參股投資現有事業,但持股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即陸資可參股臺積電、奇美電、友達、力晶、上銀科技等企業;陸資也可以與現有企業合資設新公司,但持股比率不得超過50%。另外,陸資必須提出產業合作策略規劃,經專案審查才可以投資。
另外,服務業除有條件開放港埠業外,也開放陸資可以投資觀光用空中纜車、停車場、游樂園及主題樂園(非森林游樂區)等,不設投資限制。
在公共工程方面,陸資可以投資民用航空站的維修棚、停車場、環境污染防治設施、下水道、國際會議中心等。
至于有意參股遠傳電信的中國移動,因為是“第一類電信事業”,仍不在此次陸資開放的項目中。施顏祥表示,會視狀況,持續檢討是否第三波開放陸資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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